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已截止。经征集,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和省领导批示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3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
联系人:陈阳 联系电话:024-86930166
电子邮箱:lnyjtksc@163.com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6号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