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2021 年第 00008 号)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编辑:         来源:安全监管一处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执法主体

 

执法对象

 

违法事实

 

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第 00008

2021 10 20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平煤矿

 

7 月 23 日至 9 月 14 日矿建三队有一名班组长,调度台账有汇报记录,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无入井轨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给予警告,并对单位罚款叁万元(30,000.00 元),

对其主要负责人杨玉龙罚款壹仟元(

1,000.00 元)、矿建三队队长王鹏远罚款壹仟元(

1,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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