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2021 年第 00008 号)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编辑: 来源:安全监管一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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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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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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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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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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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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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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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 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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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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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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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平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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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23 日至 9 月 14 日矿建三队有一名班组长,调度台账有汇报记录,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无入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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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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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并对单位罚款叁万元(30,000.00 元),
对其主要负责人杨玉龙罚款壹仟元(
1,000.00 元)、矿建三队队长王鹏远罚款壹仟元(
1,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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