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矿安监局部署全省煤矿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9月26日,省煤矿安监局组织召开全省四季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召开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传达了《辽宁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辽宁省重大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办法(试行)》《关于切实做好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总结前三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十一”期间及四季度煤矿安全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集团及所属国有煤炭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强化了监督检查,完善了制度措施,加强了安全管理,有效地遏制了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展势头。但是,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明察暗访及河南煤监局异地执法工作中,暴露出全省煤矿潜在的安全风险还很高,安全思想意识、安全管理水平、灾害治理能力、法律法规执行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和差距,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并认真加以整改,为四季度的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四季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由于煤炭价格不断上涨,煤炭需求紧张,煤矿的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因此,各地区、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全力以赴抓好全省煤矿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为今年“十一”国庆和实现全年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省煤矿安监局对铁能公司大兴煤矿、大平煤矿和晓南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按照《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第二阶段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督查检查的通知》要求,8月30至9月3日、9月13-18日分别对铁能公司大兴煤矿、大平煤矿和晓南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和对井下作业现场、地面内业资料检查,从煤矿证照情况、机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等十六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排查,通过全面系统的排查,共计检查隐患问题103条,提出安全管理建议10条,并对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省煤矿安监局制定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下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有效管控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省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指南》,从煤矿、煤矿上级公司、监管部门三个层面明确了排查方式和内容,并提出了注意事项和要求。
煤矿层面,《排查指南》明确了大排查的覆盖范围、煤矿自查自改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内容标准,要对主要隐患和突出问题要纳入煤矿三年行动“两个清单”进行集中攻坚,并逐步将大排查作为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隐患的常态化手段。
煤矿上级公司层面,《排查指南》要求上级公司要对照公司层面内容开展内部自查,加强对所属煤矿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企业内部、下属煤矿互查机制,对所属煤矿自查自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蹲点指导煤矿落实整改措施。
监管部门层面,《排查指南》明确了省、市、县(区)监管部门大排查任务范围和工作要求,监管部门要逐级督导检查,发现大排查工作走形式、不认真的要责令其重新开展。
为提高大排查工作质量,《排查指南》要求安全生产大排查要根据煤矿实际组成专业排查组,制定有针对性的、详细的大排查方案,排查结束后,梳理煤矿(企业)存在的问题,逐矿形成监管部门排查报告,做出处理处罚决定,提出针对性建议和监管措施。《排查指南》要求煤矿企业将煤矿自查自改工作计划和报告上报至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进展情况(至9月末)
至目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累计查处隐患问题11679件,其中:省级监管部门排查出问题816件,地方监管部门排查出隐患问题806件,省能源产业集团及4户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排查出隐患问题9957件,处罚144.53万元(监管部门处罚102.5万元,煤矿企业处罚42.03万元)。(各级煤矿监管部门、煤矿企业)下达执法文书和隐患整改通知单222份,责令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12个,责令停止使用设备设施9台套。
铁法能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
铁法能源公司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公司及各矿采取多项举措,确保活动扎实开展,主要经验做法介绍如下:
1.深入“三年行动”,下发工作简报
公司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三年行动”,从3月份开始,每月编制《铁法能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简报》,同时要求各矿井单位编制本单位工作简报,明确了各级领导对“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通报了当月检查发现的问题,推广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方便交流学习,共同进步,使活动开展得更加深入彻底。截止目前,公司已下发7期简报。
2.推进“三年行动”,开展常态化专项培训
为推进“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强化安全培训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安全素质。公司上下紧紧围绕“深严细实恒新”安全工作总要求,实施一体化安全防控、常态化安全管理、精细化安全考核。从今年3月份开始,公司安培中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系列专项培训活动,已举办9次专项培训班,由公司生产、技术、安全部室负责人及副总师级以上领导授课,同时,特邀窦林名、陈理强等国内知名专家举办讲座,讲座内容丰富,针对性和实战性强,让学员们受益匪浅。
3.加大宣传发动,召开“三年行动”会议
公司所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结合自身实际,召开了“三年行动”推进、专题等会议。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集中攻坚的根本保障,压实落靠各方面责任,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大灾害治理、智能化建设、劳动组织管理等重点工作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统筹推进,狠抓突出问题整治攻坚,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推动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三项基础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公司决定强化安全基础三项工作。一是强化现场规程措施兑现工作。制定并下发《强化规程措施现场执行16条规定》,各矿井也制定规程措施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对跟班干部、班组长、安检员规程措施掌握情况的检查考核,强化规程措施的现场执行。二是强化视频监控建设工作。8月10日召开了大隆矿视频管理现场推进会,持续推进视频监控建设,将视频监控作为各项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做到井下施工作业无死角监控,对防冲解危措施、效果检验钻孔、防突预测预报、区域措施的钻孔施工、效果检验等所有钻孔均实施视频验收。各单位制定规划,每个月上报视频监控的推进情况。三是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工作。公司梳理并下发2012年-2021年十年期间发生在矿井单位的各类工伤事故,按单位形成事故案例汇编,要求各单位针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开展班前事故案例教育,并组织案例讨论。
5.坚持科技创新,助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从主、副井绞车房的无人值守、全自动运行,到大功率综合机械化采煤、掘进施工,再到应急救援系统体系建设,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应用让公司走上大踏步高质量发展之路,以“科技兴安”为目标,全面筑牢了矿井安全生产防线,初步取得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
铁岭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经验做法
铁岭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大排查工作,近一年以来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在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工作上不断探索、完善和提高,积累了一些大排查方法,着力做到“严、细、实”的工作作风,确保煤矿安全大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1.大力营造“大排查”氛围,全面开展动员部署
大排查任务下达后,铁岭市地方煤矿监管部门及时成立以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大排查工作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专业检查内容,对下一步工作细化责任,明确内容,要求本次煤矿大排查要排查煤矿主要系统、各关键岗位、各重点环节,同时高度重视检查效果,做好检查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复查。
2.夯实煤矿研判风险基础,消除事故隐患
铁岭市地方煤矿监管部门每季度对煤矿进行一次“研判风险”工作,为大排查提前蓄力。同时组织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的排查内容,对照新增的重大隐患情形举例分析,进一步提高对重大隐患的理解和把握,检查过程中结合执法计划对矿井的安全风险实施全方位研判分析,明确安全风险点、精准把握执法要领。
3.依托铁煤集团专业技术力量,临时补齐专业不足短板
为弥补铁岭市地方煤矿大排查专业不足问题,铁岭市地方煤矿充分利用紧邻铁煤集团的地理优势,聘请国有煤矿的安全生产技术专家支持大排查,让专家在“配齐专业”上实现助力,为保障大排查工作质量,在大排查前向聘请专家告知本次大排查内容、分工情况,做到有备无患。
4.对照大排查内容,全覆盖各环节
铁岭市地方煤矿监管部门按照上级要求督促煤矿对照《煤矿安全规程》221条内容进行自检自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排查主要在“精细”上有所作为。严格对照监管部门排查的17项内容,本着对区险隐患不放过的原则,实施不限次数入井的检查,确保排查范围无死角,覆盖井下各作业地点和各个生产环节。
5.严格“四张清单”,专注“文书制作”
铁岭市地方煤矿监管部门不断完善和提高文书制作标准,每次检查结束后大家都会围绕本次检查出现的检查漏洞和死角进行分析讨论,并不断总结,要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讨论,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再经排查组集中讨论,包括隐患描述、处罚依据、裁量尺度、处理决定等,反复研究、几经讨论、多方把关,最终形成执法文书。
6.让“逢查必考”持续加力
按照“逢查必考”的工作要求,铁岭市地方煤矿监管部门每次检查都坚持现场考试,既随机组织煤矿管理人员、班组长开展集中考试,同时入井随时对在岗的瓦检员、安检员、绞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抽考,如发现考试不合格、不具备履职能力的人员责令重新培训上岗。
7.严格责任追究,持续保持大排查高压态势
每次大排查的问题和隐患都要求煤矿及时总结自检自查效果和排查存在的问题,根据大排查结果要求煤矿严格责任追究,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等“关键少数”,深入分析原因,进行内部倒查,找出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严格内部追责和整改处理。
8.不断总结,累计经验
铁岭市地方煤矿监管部门在大排查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以点带面,挖掘潜力。注重收集煤矿生产环节的信息和资料图纸等材料,对上次大排查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并在下次大排查前通报上次大排查情况,改进排查措施,提出整改建议,形成阶段性报告,指导下一阶段大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