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矿安监局2021年辽(监管一)煤安罚〔2021〕11044 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煤管法培〔2019〕72号)等规定,现将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于2021年12月8日对沈阳焦煤股份公司西马煤矿作出的执法决定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予以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日期 |
执法机关 |
执法对象 |
执法类别 |
违法事实 |
执法依据 |
执法结论 |
1 |
2021.12.8 |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西马煤矿 |
行政处罚 |
1.风筒传感器断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显示 10 月 23 日北二区 1218回顺掘进面和南二区 1208 上顺底板巷掘进面进行了闭锁试验,查监控系统历史曲线,无测试记录; 2.北二 1302 切眼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锚杆设计锚固力值 127KN, 不符合 GB/T35056-2018《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的规定; 3.2021 年 8 月 28 日、9 月 9 日下午班,综采队班组点名册人数与人员定位系统显示的入井人数分别相差 8 人和 13 人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一百零二条规定;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
1.针对第1项违法违规行为,对单位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5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2.针对第2项违法违规行为,对单位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的行政处罚。 3.针对第3项违法违规行为,对单位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的行政处罚。 合并对单位处罚款人民币拾伍万元(¥ 150,00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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