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来临,省矿山安监局超前 部署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暨省政府第47次党组会议精神,省矿山安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落实举措,对全省尾矿库隐患排查再安排、再部署。
按照提早部署、超前防范的原则,省矿山安监局提前对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汛期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对全省547座尾矿库进行全覆盖检查,并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组成3个检查组,聘请专家对全省68座“头顶库”逐库进行“体检式”安全检查,对尾矿库坝体、防排洪设施、库水位、干滩、浸润性埋深等重点部位安全状况逐一查看,发现问题隐患474项,其中重大隐患57项。下发了督办函,要求在主汛期前全部整改完毕,同时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结束经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印发了《辽宁省市级、县级属地政府领导包保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包保范围、包保层级、包保职责,逐矿逐库落实了政府包保领导,压实属地政府领导安全责任。健全完善了汛期尾矿库市、县、乡镇、行政村“四级”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了各层级包保清单,并向社会公示,认真落实包保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尾矿库隐患排查、应急抢险、值守巡查等工作。三是督促指导各尾矿库企业成立汛期安全领导机构,准备防汛装备和物资,完成了排洪系统质量检测和“五个一”行动,即进行一次汛前调洪演算、开展一次坝体稳定性分析、实施一次应急准备工作检查评估、组建一个汛期24小时专人盯守工作专班、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头顶库”联合下游居民进行演练),落实防汛度汛主体责任。
下一步,省矿山安监局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力做好汛期矿山尾矿库安全防范工作。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都成立汛期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矿山尾矿库防汛工作;加强问题隐患整改检查;强化应急准备,尾矿库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备强救援队伍。属地政府按应急响应级别,梯次备勤救援队伍,确保每座尾矿库发生险情都能调动充足的救援力量及时处置险情。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加强监测预警,靠前指挥督导,确保全省尾矿库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