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3年食盐产品质量抽检承检机构公开遴选进行了评审。评审组根据《申报机构必备要求及评价细则》,通过查阅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申报机构进行了客观评价和打分。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2023年食盐产品质量抽检承检机构,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至4月10日
联 系 人:岳子麒 联系电话:024-96315-1-3115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