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纠正辽阳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3年9月6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辽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2021年6月2日,当事人与辽阳县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服务中心负责辽阳县行政区域内液化石油气管理监督执法工作。2021年12月6日,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燃气报警器自闭阀和长寿命软管有关事宜的通知》,部署推进燃气“三保险”(燃气报警器、自闭阀、长寿命软管)安装工作。2022年4月,为了确保“三保险”安装工作顺利进行,服务中心对辽阳县10家液化石油气站经营区域进行划分,明确要求气站不得超范围、跨区域经营。上述10家气站的经营许可证上列明的经营区域均为辽阳县。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委托服务中心负责液化石油气管理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承担受委托单位有关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服务中心在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对10家气站对经营区域进行划分,导致瓶装燃气气瓶在辽阳县区域内不能自由流通,限制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损害了瓶装燃气市场的公平竞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五)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主动整改,向各有关企业下发通知,明确企业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相关要求做好经营活动,向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