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省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辽宁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抓住我省2013年举办第十二届全运会有利契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开展,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滕卫平 副省长
副主任:马祥图(省政府副秘书长)、孙永言(省体育局局长)。
成 员:盖成立(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 锐(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于国安(省政府应急办主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路 通(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举中(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赵佐贤(省民委副主任)、闫庆文(省公安厅副厅长)、马 涛(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守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聂少林(省财政厅副厅长)、杨 旭(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刘志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孙 轶(省农委副主任)、许 波(省文化厅副厅长)、韩明惠(省卫生厅副厅长)、朱 云(省地税局副局长)、宋 凯(省体育局副局长)、李长春(省工商局副局长)、席 雁(省质监局局长助理)、刘文艳(省广电局副局长)、张兆臣(省统计局副局长)、应中元(省旅游局副局长)、高凤龙(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史铁军(省国税局副局长)、初 毅(省物价局副局长)、杨 哲(省环保厅副厅长)、孙艳华(省老龄办主任)、戴小梅(省文明办副主任)、闫万达(省总工会副主席)、尹正伟(团省委副书记)、宋晓茹(省妇联副主席)、于长源(省残联副理事长)、王维平(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省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孙永言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