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我省召开沈阳、大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动员部署会,标志着两市此项工作正式开启。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知识产权领域首个经中央批准开展、国务院同意印发建设方案的示范创建活动项目。全国共遴选、建设25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旨在通过示范区建设带动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
会议指出,在沈阳市、大连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对辽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肯定和认可。沈阳市、大连市要坚持高站位推动、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障,奋力打造标志性成果,全面完成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和良好工作基础,着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金字招牌”。
副省长王利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知识产权局、省(中)直相关单位部门同志,沈阳市、大连市相关单位部门同志和相关行业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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