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deo
【访谈对象】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工作)刘洪涛【访谈时间】
2023年07月28日【图片
【问答
主持人:
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适应人口流动性、完善医保服务、解决群众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落实异地就医结算”。近年来,我省异地就医结算方面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经办流程持续优化,服务水平日渐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洪涛同志,为我们详细介绍我省异地就医结算的相关政策情况。刘局长您好!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省异地就医结算的相关情况?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洪涛: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事关民生福祉的大事和好事,但对于医保管理又是一个的难题,不仅涉及医疗资源有序配置,也涉及到医保基金的合理流动等诸多环节。为了切实解决参保群众异地报销时间长、垫资负担重、往返奔波苦的问题,省医保局紧紧围绕参保群众异地就医过程中的具体需求,出台了系列管理办法和经办规程,2019年异地就医覆盖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全体参保人员,2020年实现门诊费用个人账户省内通刷,2021年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2年推进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今年,我们又将异地就医结算列入了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民生实事,并推进了一系列异地就医结算便民服务措施。
在过去的几年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可谓是一年一个台阶。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异地就医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10180家,定点药店2.3万家,覆盖了全省每个县区。今年上半年,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847.5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68.3%。
主持人:
我省异地就医政策为参保群众提供了哪些便利?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洪涛:
省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群众异地就医需求,推出系列便民举措,持续提升我省异地就医结算的便利性。
从住院医疗费用来说,住院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退休安置、长期居住、常驻工作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另一类是因转诊转院、急诊急救、外出就医等异地临时就医人员。对此,我们因情施策,针对不同情形采取差异化的便民措施。
一是实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两城一家”服务。我省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人员可以在备案就医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并且报销比例等待遇均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的政策标准。
二是制定转诊目录,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转诊就医。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并公布本地转诊病种目录及病情标准,参保人员病情符合目录及标准范围的,无需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医保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为其办理异地转诊就医备案,解决异地就医转诊难、流程复杂的问题。
三是实现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免申即享”服务。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经由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符合急诊标准的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四是实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申即享”备案服务。我省参保人员临时在异地既不是急诊也不是转诊需要就医的,无需办理备案,可以直接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待遇较本地就医时标准适当有所降低,起付线略高于本地,报销比例较本地降低不超过20个百分点。上半年,全省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异地住院9.97万人,医保支付10.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手工报销2.49万人次,减少医疗费用垫资2亿元。
五是实现女职工省内生育住院和参加居民医保大学生异地住院“免申即享”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我省参保女职工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时,我省参保大学生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时,均无需申请备案,并享受参保地本地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费用的服务。
从门诊医疗费用来说,一是我省参保人员在全国范围内的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结算医院门诊或药店购药费用,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可以“全国通刷”。二是门诊费用实现跨省结算,开通门诊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办理长期备案后,可以在备案就医地和参保地均可直接结算门诊费用。三是已开展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结算,不仅实现了我省各类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也同时可以实现省内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认定、结果互认。今年我们要在省内扩大到40种。
主持人:
刚才您多次提到“免申即享”,能不能请您详细说一下什么是“免申即享”?具体应该如何操作?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洪涛:
“免申即享”,顾名思义,不需申请即可享受。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在异地就医结算前,需要办理备案方可享受直接结算的服务。我省为了方便群众,对特定情形的异地就医人员,采取了“免申即享”的政策措施,即在异地就医时,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也就是说无需任何操作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的异地就医需求。我省可以享受“免申即享”服务的特定情形有: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省内就医地生育住院。
主持人:
开通长期居住人员参保地就医地双向直接结算服务,对参保人有哪些利好?具体如何操作?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洪涛:
以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备案后,只能在就医地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在参保地或不能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或需要按照临时外出就医降低待遇直接结算。部分每隔半年往返于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候鸟”型老年人,需要每半年取消或办理一次异地就医备案,方能按照本地待遇标准在参保地和就医地分别实现直接结算。
开通长期居住人员参保地和备案就医地双向直接结算服务后,这些老年人就可以一次办理备案,就能在两地均按参保地本地待遇标准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我们又称之为“两城一家”。
主持人:
开通临时外出就医免申即享自动备案服务和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即申即享服务的区别是什么?既然已经可以免审即享了,为什么还需要办理长期居住备案?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洪涛: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很多参保群众不理解临时外出和长期居住人员为什么要区分备案。
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与我们现阶段的国情相匹配,需要考虑异地就医的需求性质、医保基金的支撑能力以及各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基于上述考虑,异地就医结算的待遇政策需要针对不同情形实施分类保障。刚才我们提到了异地就医的分类,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来说,多为退休老同志,考虑其长期居住生活在异地的特点,对其采取保持与参保地本地就医的待遇水平。对于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由于为短期临时行为,或者是为了追求更好的医疗资源,考虑到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及医疗资源的合理应用,对其采取适当降低待遇标准的管理措施。比如:转诊的、急诊的,报销比例较本地降低10个百分点以内;非急诊且未转诊的,以前这种是不能报销的,现在也可以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不超过20个百分点。我省临时外出免申即享,享受的待遇较参保地本地标准会适当下调,而长期居住人员,享受的待遇与参保地本地标准保持一致。在办理备案环节,长期居住人员即申即享,较临时外出就医免申即享,多了一个备案的步骤,备案后立即可以享受参保地本地待遇标准。而临时外出就医免申即享,则是不需要备案步骤,既可以按稍微降低一些的待遇水平报销。这样做是公平的,通过待遇杠杆调节,既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利益,也极大地保障了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同时,平衡和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和配置。
主持人:
非常感谢洪涛局长做客本期访谈,并对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相关内容做了详细介绍,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加深了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民政策和经办流程的理解,也让我们看到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在异地就医政策上为我省参保群众提供的有效便利性,在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中所做的努力和贡献。那么我们本期访谈就到这里,下期再见!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 邮编:110032 |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