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经济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市场带来较大冲击,消费市场下行压力较大,发展夜经济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有效举措。去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明确提出“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及“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等主要任务,推动夜经济发展。省委、省政府对发展夜经济工作高度重视,2019年10月11日,求发书记在省人大《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根据求发书记的批示精神,绿平副省长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指导我厅起草了《辽宁省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征求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11个省(中)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各单位所提意见全部采纳,并通过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